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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起广州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

发布时间: 2023-11-28 15:30

  再过几天,是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法院”)“三周岁”生日。27日,南沙自贸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交出了一份正式挂牌成立近三周年来的司法答卷——成立近三年这里生了十多项全国首创。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5年4月挂牌,为回应自贸区建设发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15年12月30日广州泰式按摩,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运行,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

  南沙自贸区法院受理依法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近三年共新收案件2828件,审结2704件,平均审理天数71。49天。

  从案涉类型看,涉自贸区案件案由达20多个,广泛分布于投资、贸易、金融广州男士前列腺治疗、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各领域。其中金融类案件546件,占比19。31%;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占比9。80%;投资贸易类案件135件,占比4。77%。新类型纠纷案件91件(其中涉跨境电商案件28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23件,票据类纠纷14件广州男士前列腺治疗,股权类纠纷10件,其他新类型案件16件),占比3。22%。

  从诉讼标的看,受理案件诉讼标的额共15。78亿元,其中金融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7。53亿元,占比47。72%;知识产权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3927。43万元,占比2。49%。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凸显自贸区创新政策和发展特色的新类型案件逐步涌现,且诉讼标的额较高,共2。38亿元,占比15。08%。

  “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是南沙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受区域地位影响,南沙自贸区的涉外案件港澳特征显著广州抓龙筋。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以来,共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39件,其中广州男士前列腺治疗,涉港澳案件206件,占比高达60。77%。2018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个辖区内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由南沙自贸区法院集中管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

  今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实施集中管辖的复函,明确: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广州泰式抓龙筋,其中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六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了广州市基层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除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外,广州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应自发现有涉外、涉港澳台因素之日起5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由原管辖法院继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协议选择广州市无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的,视为当事人选择对该基层法院所在地区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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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5年4月挂牌,为回应自贸区建设发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15年12月30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运行,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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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案涉类型看,涉自贸区案件案由达20多个,广泛分布于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各领域。其中金融类案件546件,占比19。31%;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占比9。80%;投资贸易类案件135件,占比4。77%。新类型纠纷案件91件(其中涉跨境电商案件28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23件,票据类纠纷14件,股权类纠纷10件,其他新类型案件16件),占比3。22%。

  从诉讼标的看,受理案件诉讼标的额共15。78亿元,其中金融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7。53亿元,占比47。72%;知识产权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3927。43万元,占比2。49%。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凸显自贸区创新政策和发展特色的新类型案件逐步涌现,且诉讼标的额较高,共2。38亿元,占比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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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

  今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实施集中管辖的复函,明确: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其中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六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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